
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行政許可易混淆詞匯辨析
行政法律法規(guī)考查多以識記性為主,但我們在學習時會發(fā)現,行政法中相似詞匯非常之多,做題時極有可能被混淆。如何區(qū)分行政法中易混淆詞匯?除了對法條的熟識度外,一種較有利的方式是將其帶入到案例中,體會它的關鍵核心意思。那么今天,我們主要帶領大家辨析行政許可法中,極易混淆的三個詞匯,撤銷、吊銷和撤回。
一、行政許可的撤銷
(一)定義:撤銷是基于行政行為存在瑕疵情況,需要依法予以糾正,從而使法律關系“恢復如初”的行為。
(二)釋義:導致撤銷的原因有二,包括申請人在申請時存在違法行為導致的應當撤銷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由于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情況導致的可以撤銷。故而撤銷的效力表現為自始無效,是對“當時違法”行為的一種糾正。
(三)效力:表現為自始無效,如張三2022年8月25日向交管部門申請駕照時的材料系作假偽造,同年9月1日被交管部門發(fā)現此事,那么張三的駕照應被撤銷,且自始至終(8月25日此后)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二、行政許可的吊銷:
(一)定義:吊銷行政許可本身是一種行政處罰,吊銷行政許可適用于被許可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有嚴重的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而被行政機關施以取消行政許可的情形。
(二)釋義:吊銷在行政法律中的適用往往表現為違反了行政法規(guī)定所承擔的懲罰性措施,如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駕照等。時間上,吊銷的違法性往往發(fā)生在取得一定的證件資質后違反該資質強制性規(guī)定,故而辨析題干時我們可以采用“后來違法”這個關鍵詞
(三)辨析:【撤銷VS吊銷】辨析時可以利用關鍵詞,撤銷在題干中往往表現為“當時違法”,吊銷表現為“后來違法”,時間節(jié)點為申請行政許可日。如2022年8月25日張三向交管部門申請駕照,若發(fā)現當日遞交材料系偽造,此時應為撤銷許可;若9月10日由于重大違章駕駛行為被交管部門予以處罰,那么此時可選擇吊銷許可。
三、行政許可的撤回
(一)定義: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二)釋義:撤回依據行政法律規(guī)范主要變現在兩種情況,其一是發(fā)生了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情況變更,其次便是依據被修改廢止,即已無法可依。在這兩種情況之下,并未發(fā)生來自于行政主體或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而是客觀不能打斷了許可行為持續(xù)實施的效力。
(三)辨析:【撤回VS撤銷、吊銷】撤回的關鍵詞在題干中往往表現為“情況變更”,這種變更區(qū)分于撤銷、吊銷是基于違法行為產生的,撤回的變更緣由并非主體產生違法行為,而是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發(fā)生了重大變動,如環(huán)保局已頒發(fā)A造紙企業(yè)排污許可證,一月后,由于該河道周圍需構建運動公園,故環(huán)保局可以撤回該許可。故而,區(qū)分“違法否”是撤回與撤銷、吊銷的根本所在。